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师办〔2019〕51 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 2019 届毕业生毕业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毕业生毕业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毕业生思 想品质,强化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使我校毕业生顺 利走上工作岗位,根据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精神及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 届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 号)的 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 2019 届毕业生中深入开展毕业教育活动。 现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 向,以服务为中心,紧紧围绕“爱国、守纪、平安、奉献”主题,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主题活动,唱响“行行 1 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主旋律,树立正确就业观,强化毕业生 面向基层、艰苦创业意识,弘扬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国家和社会 的需要,为我国的基础教育、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管理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处级辅导员) 和毕业班负责辅导员是毕业生毕业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必须将本《通知》涉及到毕业生有关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全体毕 业生,同时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制定出毕业生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 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的领导以及教职员工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 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扎实地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 作。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做好理想信念教育 各学院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 激发他们自强自立的精神,强化他们不畏艰苦,面对挑战,战胜 困难的勇气,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和分析国情,正确处理国家需要 与个人选择的关系,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祖国和人民的 需要结合起来。 (二)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依托教 育部的“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 2 政策、措施,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帮助毕业生做好 创业的心理准备。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着 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广泛挖掘创业项 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提供项目 开发、创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和帮助创业的学生以带动更多学生 实现创业、就业。 (三)强化诚信教育 开展毕业生就业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以客观真实、严肃认真 的态度对待自我推荐和签约,规范毕业生择业行为,强化毕业生 的合同意识,提高一次性就业成功率。开展毕业生学术诚信教育, 引导毕业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审 核和论文答辩工作,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开展毕业生金融 诚信教育,对没有按时缴纳学费的毕业生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 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已获国家助学贷款 和学校爱心助学基金资助的学生,要专门安排一次以诚信教育为 主题的座谈会,要教育他们遵守自己的承诺,按时还清贷款、借 款。进一步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 (四)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 作。各学院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档 案,指定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提供至少“一次 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就业补贴”。同时要重点开展对 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帮扶和援助。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3 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充分就业。要摸清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 毕业生情况,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 竞争力。 (五)抓好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 学习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 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 好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特别 要重视加强学生外出实习和就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教 育。要提醒毕业生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套路贷、网络 诈骗等诈骗陷阱,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非法借 贷的辨别能力,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 好火灾防控和防灾减灾等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 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 要加强毕业生的爱校教育,认真开展以“文明离校”为主题 的教育活动,使广大毕业生热爱同学、热爱学校,文明离校。引 导毕业生增强“爱校如家、尊师如父”和“站好最后一班岗”的 观念,继承和发扬海师毕业生的优良传统,保持高尚的思想道德 情操,在毕业前和离校时坚持“四个留下”,即:给母校留下优 良的传统和作风,给师弟师妹们留下良好的榜样,给老师留下欣 慰,给同学留下温暖,自觉文明离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倡导 4 毕业生将节能低碳、绿色文明的良好习惯带出校园;持续开展禁 毒教育,引导毕业生将禁毒知识、禁毒理念带到社会。坚持文明 离校活动以及为母校多做贡献的具体形式由各个学院自行策划和 确定。 (七)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工作 通过组织毕业生进行自我鉴定,帮助毕业生总结在校期间的 得失,正确认识自己。对毕业生的毕业鉴定要严格遵照《海南师 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 正。在做好毕业生鉴定的基础上评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 的条件组织评选,名额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6%分配。优秀学生 干部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的条 件组织评选,名额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5%分配。 (八)深入扎实地开展毕业生入伍预征宣传工作 为切实搞好我校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入伍预征和直招士官宣 传动员工作,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各学院要以科 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以《国防法》、《兵役 法》及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 《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 为基础,充分发挥“学校-院系-辅导员-毕业生”宣传动员机制作 用,广泛利用主题班会、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进行全方位、 5 立体式宣传,保证把国家促进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及时准 确传达给每一位毕业生。 (九)加强毕业生的管理工作 1.严格宿舍管理制度。要求毕业生自觉遵守宿舍纪律,服从 宿管人员的管理,做到按时归宿,爱护公物,不起哄,不往楼下 摔东西和杂物,不在墙壁上写字画画,不在宿舍区内烧废纸杂物, 不酗酒;自觉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搬离学生宿舍;因特 殊原因仍需暂住学生宿舍者,需经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 住宿费;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搬离 学生宿舍。 2.加强集体活动管理。凡是学校、学院和班级规定毕业生必 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毕业生必须自觉参加,不得缺席,学院班级 应当进行考勤。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毕业生应当给予批评教 育。如因求职、面试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离校,必须按程序办理 请假手续,返校后必须销假。 3.加强毕业班党、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与学生干部的组织管理。 毕业班党团支部应当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团员必须以身 作则,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骨干带头作用。调动和发挥各种 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4.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证件注销、回收和欠款催交工作。要求 全体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必须还清图书资料和其他公物, 上交图书证等证件,积极督促未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 6 的毕业生在离校之前还清所有款项。对学生证予以注销处理。对 未上交证件和未还清上述款项的毕业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今年毕业教育管理工作继续采取“学校主导,各院安 排,分段进行,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 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缜密计划,精心安排,注重 实效,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 (二)各单位要发动和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到毕业生当中 去,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实 际和毕业生的特点,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使今年毕业教育活动 达到预期目的。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阶段(包括毕业生自我鉴定, 院、校鉴定,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5 月 7 日-5 月 20 日; (二)毕业典礼:拟定于 6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龙昆南校区 黄华康体育馆集中召开;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5 月 20 日-6 月 17 日; (四)欢送毕业生离校:6 月 21 日。 六、其它要求 (一)毕业教育期间,各学院一定要搞好考勤工作,对无故 缺席、迟到、早退的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7 (二)毕业鉴定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特点突出,绝对不 能弄虚作假,千人一面。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 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四)毕业生离校时,各学院可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欢送。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17 日 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8 2019 年 5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