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PDF
西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17/6/2008(西学院教〔2008〕13号)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 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参与 科研和培养创新意识,在校内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促进良好学习氛围形成,保证大学生学 科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 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 21 世纪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创造型人才。 二、竞赛范围及学科竞赛参赛对象 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范围包括西昌学院现有和今后推出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 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 学物理实验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计算机绘图竞赛等。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 部级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校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主办。 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以本科生为主,鼓励学生跨院组队参赛。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宏观管理,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和学校有关部门共 同负责。教务处牵头成立相应的学科竞赛组委会和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科竞赛工作。 相关系(部)承担或积极配合学科竞赛的各项工作。如计算机绘图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 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信息技术系负责;数学建模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物理实验竞赛由 数理系负责;大学生英语竞赛由英语系负责;法律辩论赛由社科系负责;演讲比赛由中文系 负责;插花比赛由园艺系负责。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1)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2)制定竞赛规程和确定竞赛规模、场地; (3)负责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联系; (4)负责校级学科竞赛的命题、评审等工作; (5)筹措竞赛所需经费; (6)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颁奖等工作; (7)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 (8)做好归档工作。 2、竞赛承办系(部)是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有: (1)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2)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特别要为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提供必要的 制作设备和场地; (3)组织赛前培训,提供参赛的有关信息及资料; (4)组织教师做好竞赛的命题工作; (5)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6)做好竞赛的评审和颁奖工作; (7)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3、其他系(部)负责配合竞赛承办系(部)完成组织工作,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 参赛学生所在系(部)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学生竞赛 前进行的辅导和集训,以及参赛时的生活后勤等工作。 4、 学生处配合做好各项竞赛的宣传动员,人事处协助落实竞赛指导教师相关政策。实 验室与设备处协助落实竞赛所需实验条件。 四、组织形式 1、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过程一般分为宣传、动员、报名、培训、筛选、强化、竞赛、 奖励、总结等几部分内容。各单位需开展如下工作: (1)各项学科竞赛(国际竞赛、全国竞赛、地区竞赛、校内竞赛)由牵头组织单位(职 能部门)通过学校文件及网上信息发布的形式发布竞赛通知。 (2)竞赛承办系(部)设立竞赛秘书处,负责竞赛宣传,组织报名,筛选参赛队员, 开展赛前培训,组织竞赛及评审,上报竞赛成绩,完成竞赛总结等。校内竞赛还须完成竞赛 规则、竞赛题目设计。 (3)参与竞赛的系(部)须开展的工作包括系(部)宣传动员,组织竞赛报名,为竞 赛提供必要的场地、耗材和经费支持,指定竞赛指导教师(领队),组织竞赛并按时收送竞 赛试题和作品等。 (4)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性,提高竞赛管理水平,职能部门对各项竞赛成绩发布 时间须经过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2、原则上本科生在同一时间只允许参加 1 个竞赛项目。 五、竞赛立项 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国际竞赛、全国竞赛、地区竞赛和校内竞赛。学校对所有学 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每年组织的竞赛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竞赛项目的性质、对学 生培养的作用及学校财务状况、学生适应能力等选择确定。 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采取学校宏观规划,系(部)申请,职能部门审查、大学生学科 竞赛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具体立项程序如下: 1、系(部)可根据学校宏观规划提出竞赛项目,也须承担学校下达的竞赛项目。 2、系(部)向职能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等,根据竞赛学生类型或竞赛项目 来源确定)提交竞赛项目申请表(附件 1)。 3、由职能部门对系(部)的申请材料(含专项经费申请)进行初审,并与系(部)沟 通后提出意见。 4、由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立项审定。 5、由职能部门下达专项经费,由系(部)组织开展竞赛。 6、竞赛项目完成后,系(部)向职能部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 2)。 六、参赛经费 学校将加大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多方面筹措 学科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原则上校级及以上的竞赛活动经费由学校负责。 七、学科竞赛评审 各学科竞赛组委会负责学科竞赛的评审工作,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需按照全国或四川省统 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并按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八、有关奖励 1、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奖的学生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外,按照《西昌学院创 新奖励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申请奖励学分。同时,学校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 教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讲课、竞赛期间教师值班、竞赛工作相关人员等学校将酌情给 予补贴和奖励。 九、监督、异议和申诉 1、各学科竞赛的命题、考试、评审、评奖、保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学科竞赛组委 会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并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及学校、学生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出现违 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 2、学校设立异议期制度,异议由各学科竞赛的组委会负责受理。自获奖名单公布之日 起的一星期内,任何对竞赛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 面形式提交,由异议人签名。组委会受理后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 核。 十、企业赞助 学校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 冠名权。 十一、附 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昌学院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2、西昌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