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 4 关于启动 2022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国际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 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22 年度北京 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 2022 年度提名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2022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建设国际科技 创新中心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加强对基础研 究、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相关成果 的支持。人物奖聚焦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在关键核 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学奖聚焦重大科学发现、从源头和底层 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成果;技术发明奖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 领域取得突破、支撑我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科学技术进 步奖聚焦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支撑我市重点领域发展 的成果。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资格 1.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由下列个人和 1 组织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市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 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下同);市科 学技术协会。 2.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 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在京高校 院所。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组 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以 及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提名规则 1.提名者应在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提名。 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独立提名 1 人,组 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 1 人。 3.杰出青年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 2 人联合提名 1 人, 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 1 人。 4.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 1 人。 5.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 每年度提名数量不限。提名一等奖(含特等奖)时还需提供 1 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 会)的推荐意见,或者 3 位院士的推荐意见(见附件 2)。 6.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提名从 2021 年度开始,通过受理公 2 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长可为 5 年,候选人在有效期内不更改 姓名、国籍、工作单位、证件号等关键信息的,提名者无需 重新提名。其它 5 个奖项的提名有效期仅提名当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项目)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 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 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 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 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 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项的候选人。 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 1 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 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 年以上、科学技术进 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 1 年以上),时间节点 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 目,应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 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 3 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 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 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 重复使用。 8.2020、2021 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 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20 年、2021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 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四)提名程序 1.注册提名 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织通过提名系统进行提名。提 名系统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开通。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 织,往年度注册过的提名者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注 册过的,需在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使用。 2.提名公示 为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 示本单位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提名者应责成 项目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 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 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 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提名者可在电 子版提名材料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查通过 4 后,在提名系统进行下载公示,提名单位的公示情况图片必 须在书面提名材料报送前上传至提名系统。候选单位、候选 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者备查,无需上传。 三、提名材料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者 按照《2022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 件 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 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详实,强化诚信承 诺。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不再 报送纸质版书面材料。书面版提名书上传要求:①从提名系统 导出,需带有水印;①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①含主件和附件; ①PDF 格式,限 40M。 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 家回避申请要求”的,应在提名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 PDF 扫描件申请专家回避(见附件 3)。 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纸质版书 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内容为提名书 1 套(原件,含主件和附 件);①与提名系统上传的 PDF 格式书面版提名书完全一致;① 一律采用 A4 纸,单双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过 40 页;①主 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 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见附件 4)。 四、提名时间 5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项目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 4 月 7 日 17 时 30 分,电子版修改截止为 4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请严格遵守 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提名材料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即可上传, 上传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五、提名网址 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电 话 总 机 : 010-66131863 、 010-66132085 、 010-66132381 、 010-66136087 、 010-88546050 、 010-88546130、010-88546272、010-88546270 附件:1.2022 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特等奖推荐意见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装袋标识 5.各奖种各专业组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