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2019年1月29日修改后).pdf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 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孟津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与测绘管理工作 二、孟津县国土资源局构成 办公室、目标督查室、纪检监察室、新闻宣传中心、人事教 育股、财务室、政策法规监察股、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行 政审批服务股、信访办、总师室、用地股、耕保规划股、土 地利用股、地政地籍股、测绘管理股、农宅审批股、矿产资 源管理股、机关服务中心、土地整治办、乡镇土地所 第二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 表 第三部分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收入总计 2225.07 万元,支 出总计 2225.07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6.72 万元,增加 6.0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收入合计 2225.07 万元,其 中:财政一般拨款 1431.27 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收费 159 万元,财政专户收入 634.8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支出合计 2225.07 万元,全 部为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为 1590.27 万元,比 2017 年执行数增加 246.44 万元,上升 18.34%。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储备中心增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590.27 万元,其中:工 资福利支出 553.71 万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6.62 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 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946.2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 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 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补贴支出 43.7 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 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48.28 万元。2018 年“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 2.54 万元。主要原因 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39.16 万。 (四)公务接待费 9.12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987.4 万元,主要保障机 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55.65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 货物类 108 万元,工程类 27.65 万元,服务类 2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23 辆,均为一 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和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 型设备的购置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尚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 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