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训练》考核登记表.doc
武汉工业学院 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武工校行发[2009]52 号 附件 3 一、总 第一条 则 为了适应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培养学生创新 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本科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 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规范科研训练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设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的目标:通过专业学习和科研 训练,使学生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完成相关研究 实验,并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在毕 业时具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较高质量的毕业 论文,为今后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二、设置及内容 第三条 科研训练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记 2 个学分。原则上安 排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完成,具体开设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第四条 科研训练课程分为理论教学和科研实践等两个部分。理 论教学为 8 个学时,可以采取讲座方式完成,使学生得到科研基本原 理、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能力训练。科研实践包括学生在指导教师的 指导下,成立科研兴趣小组,申报学校大学生科研课题项目;参加教 师的科研项目;开展相关的创新实验;到相关企业、工地参与工程设 计等实践活动。 第五条 科研训练课程的实施要坚持“三结合”原则:与所学专 业知识相结合;与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与毕业论文写作相 结合。 第六条 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工作由各院(系)具有中高级职称 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或外聘同等条件 人员。具体安排由各院(系) 、教研室根据指导人员的专业方向和学生 1 选题结合统一安排,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每级一般不超 过 8 人。 三、组织管理及考核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 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负责本科 生科研训练的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 第八条 各院(系)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的具体实施,组织 学生申报科研训练项目以及本科生科研实践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 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第九条 在进行科研训练过程中,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主动向 指导教师请教,确定科研训练项目,及时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 保证圆满完成科研训练课题,并提交一份科研论文或实验报告。 第十条 科研训练课程结束后,学生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 科研训练考核表》(见附表),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报院(系)审定 后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奖励措施 第十一条 科研训练结束后,按理论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标准, 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校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可以获 得经费支持,并按有关获奖政策给予奖励。 五、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 2009 级本科生开始施行,其他年级本科生可 按有关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2 附表: 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考核表 姓 名 科研训练形式 所在院(系) 指导老师 项目名称 科研训练项目 简要说明、 主要技术指标 及参考文献 该项目所取得 的成果获得何种 奖励、发表等 指导教师 意 见 院(系)意见 评分: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