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大赛实施办法.docx
附件 1: 唐山师范学院 教师教学大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学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 学,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举办 教师教学大赛。 第二条 教师教学大赛每逢偶数年份举办。 第三条 教师教学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第二章 教学大赛分组与奖项 第四条 教学大赛根据教师所授课程的性质划分为文 科、理科两个组。 第五条 设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教师总人数的 60%, 文科、理科组各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和三等奖设奖比例原 则上为参加决赛教师总人数的 50%。学校对获奖教师予以表 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章 教学大赛程序 第六条 预赛 预赛由各系(院、部)负责组织,各系(院、部)按学 校要求和工作安排进行选拔,并向学校推荐参加决赛人选。 第七条 决赛 决赛分为随堂听课和现场授课两个环节。决赛总成绩= 随堂听课成绩(30%)+现场授课成绩(70%) 。 第四章 参赛资格与基本要求 第八条 我校在编在岗且独立承担过一门及以上课程的 任课教师。 第九条 参赛课程内容为校内当前学期全日制本、专科 开设的课程。 第十条 曾获得过校内教学大赛奖励的教师可以参加本 次教学大赛,但参赛教学内容不得重复。 第十一条 参加决赛的教师须按要求及时向教务处提交 相关教学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教学材料或教学材料未达到参 赛基本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二条 未按要求组织预赛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决赛 的人选。 第十三条 近一年内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参加比赛。 第五章 决赛内容及要求 第十四条 随堂听课 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进行随堂听课,随 堂听课成绩按 30%计入决赛总成绩。 第十五条 现场授课 现场授课包括说课、讲课、现场答辩三个环节。现场授 课成绩按 70%计入决赛总成绩。 1. 现场授课题目由参赛教师于参加决赛前一天在上报 的授课题目中随机抽取。 2.参赛教师说课、讲课时间为 40 分钟。教师首先要简 述参赛内容的教学设计与构思,然后进行课堂教学,在 40 分钟内完成说课、讲课全部内容,时间自行分配。 3.说课、讲课结束,参赛教师现场抽取问题并进行答辩。 现场答辩主要考核参赛选手对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及教书育 人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水平。现场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5 分 钟。 第六章 大赛组委会 第十六条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 委员、委员组成,对教学比赛中重要事项进行仲裁。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 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