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2021.pdf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 校教发〔2021〕370 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 、相关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经 2021 年 11 月 8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年 11 月 26 日 - 1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过程管理,确保 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作用,引导学生 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 法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 分析,对存在学习问题或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 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 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 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具体标准如下。 (一)黄色预警 1.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 5%但 不足 15%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 5 学分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 入)。 (二)橙色预警 1.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 15%但 - 2 - 不足 25%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 10 学分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 入); 3.GPA 低于 2.2 的。 (三)红色预警 1. 一学期未通过课程学分达到该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 25% 以上的(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计入); 2.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 15 学分及以上的(通识类选修课学 分不计入); 3.GPA 低于 2.0 的; 4.存在旷考、旷课等学习态度不端正情况的; 5.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的; 6.延长学习年限的; 7.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 院共同完成。教务处负责综合协调全校学业预警工作;学生工作 处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并定期进行考核;各学院 负责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实施,发出警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 4 周内,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 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转交学院学生 - 3 - 工作办公室。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 (三)警示谈话及帮扶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与被预警学生开展谈心谈话, 了解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协助其制定科学有效的个性化学 习计划。对于达到红色预警,濒临留级或退学的学生,还需及时 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总结归档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存学业预警工作过程档案材料, 每学期第 12 周前总结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附预 警学生名单,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六条 学院要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开 展督导,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 任务。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西北农林科技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校教发〔2011〕435 号)同 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 4 - 2021 年 11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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