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理城〔2016〕102号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文件 东理城〔2016〕102 号 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学院制定了《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 行)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16 年10 月18 日 -1-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6 年10 月18 日印发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学院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 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管理创新,形成良性激励和奋发向上 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院职能部门(包括行政和教辅部门) 。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评价各职 能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遵循“注重总结,加强交流, 改进提高”的原则,不断提高全院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考核内容 职能部门考核按基本指标、业绩指标及工作满意度三部分实施考 核,满分为 100 分,主要分为: (一)基本指标(30 分) 。主要考核各部门管理规范方面的情况。 (二)业绩指标(40 分) 。主要考核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 情况。 (三)工作满意度(30 分) 。主要考核各部门年度工作职责、工作 质量、工作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程序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以学年度为单位, -2- 每年 6 月份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基本指标打分。由基本指标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日常记录情 况进行打分。 2.业绩指标打分。召开院长、书记办公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介绍 本部门一学年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院领导根据任务完成情况 及完成难度,进行自评与打分。 3.工作满意度测评。召开全院学年度考核大会,职能部门负责人 报告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单位教职工代表,对职能部门年度工作 考核打分。 4.领导小组汇总并计算考核总分,报院长、书记办公会审定。 5.院长、书记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 终排名等次。 五、考核结果及申诉 1.考核结果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综合结果(等级)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情况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综合得分在排名前20% (四舍五入)为优秀,排名前50%(四舍五入)为良好,低于60分为不 合格,其余为合格。 2.申诉 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办公 室(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办公室” )申诉,考核工作办公室对受理的申 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提交领导 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设立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奖励专项经费 -3- 学院每年设立专项经费,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排名,按照“基础+浮 动”原则给予部门奖励,当期一次性发放。 2.综合考核结果的奖励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排名,对考核合格的职能部门,按人均一定标 准分配部门,由各部门进行内部分配;对考核排名前 50%的部门,根 据学院部门绩效奖基础分配后经费的总量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3.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能部门学年度考核评优的主要依 据,同时也作为职能部门班子成员个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 依据之一。 七、其他说明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 附表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单位: 分 一级 指标 一级指 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 标分值 二级指标描述 备注 考勤管理 4 执行学院请假制度与考勤管理,不按规定上报考勤数据每次扣 1 分,迟报考勤数据每 次扣 0.2 分,瞒报考勤数据或未执行学院请假手续每人次扣 0.2 分。 人事处 管理 4 院级会议(活动)缺席人数(除去已按要求请假的人数)每达 10%扣 0.2 分;机关教 辅工作例会部门负责人迟到、本人未参加次数每达学年度召开次数的 30%扣 0.2 分, 部门缺席一次扣 0.1 分;重要会议单位代表迟到一人/次扣 0.05 分,缺席一人/次扣 0.1 分。 会务管理 基本 指标 1.舞弊或编制虚假情况报销费用,经核属实,本项不得分。2.超出财务制度的规定标 30 经费管理 工作总结 与计划 4 4 准报销,扣 0.1 分/次。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个人借款,扣 0.1 分/次。4.未按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超出本部门采购权限采购,扣 0.2 分/次。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预算申报资料,扣 2 分/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其他财务 资料,扣 0.2 分/次。6.根据预算项目使用规定,专项经费须提前报财务处审核但未按 规定报审,扣 0.5 分/次。 未按要求提交总结、计划、报告等重要材料,缺少一份扣 0.3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一 次扣 0.2 分,迟交一份扣 0.1 分。 学院 办公室 管理 财务处 管理 学院 办公室 管理 -5- 各部门积极支持学院监考工作: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能够按照学院指标要求完成监考任务的,得 1.5 分;未完成 的扣 0.2 分。 教学事故 管理 4 2.期末考试中部门人员平均监考次数达到行政(教辅)工作人员基本任务每学期 2 场 的,得 1.5 分;未完成的扣 0.2 分。 教务处 管理 3.监考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按发生比率排名后扣分: (1)发生率=教学事故折算次数÷部门监考总次数,发生率为 0 得 1 分, 1-2 名 0.8 分,第 3-5 名 0.6 分,第 6 名之后 0.4 分。 (2)四级事故折算数为 1;三级教学事故折算次数为 2;二级教学事故折算次数为 4; 一级教学事故折算次数为 8。 宣传工作 思想政治 学习 -6- 4 1.正常维护本部门网站及其他宣传阵地,没有及时更新本部门网站或者宣传栏扣 0.5 新闻中 分。2.及时报道本部门重大事件,没有及时报道扣 0.5 分。3.积极接受新闻中心安排 心管理 的采访安排,不配合工作的扣 1 分。4.遵守《校园文化管理办法》 ,没有遵守该制度的 每人次扣 0.5 分。 3 1.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遵守纪律的每人次扣 0.5 分。2.按照要求开展政治理 论学习、撰写理论学习论文。未能按时参加学习和撰写论文的扣 0.5 分。3.遵守《院 内人文社会科学类讲座管理办法》 ,没有上报讲座申请表的部门扣 1 分。 党委 宣传部 管理 1.科研统计数据:按要求提交各类科研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如年度科研数据统计 规划制定 及数据汇 总 业绩 指标 40 重点工作 完成 3 40 等) ,数据真实准确、材料客观翔实,缺交一份扣 0.3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差错漏报、迟交一份扣 0.1 分。满分 1 分,扣完为止;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按要求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及支撑材料,数据 真实准确、材料客观翔实,缺交一份扣 0.3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差错漏报、 研发处 迟交一份扣 0.1 分。满分 1 分,扣完为止; 管理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按要求提交数据及支撑材料,数据真实准确、材料客 观翔实,缺交一份扣 0.3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差错漏报、迟交一份扣 0.1 分。满分 1 分,扣完为止; 4.规划及创强数据:按要求提交各类规划材料及考核数据,数据真实准确、材料客观 翔实,缺交一份扣 0.3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差错漏报、迟交一份扣 0.1 分。 满分 1 分,扣完为止。 在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下,通过各部门申报、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确定各职 能部门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原则上为 5 项) ,学年末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由学院 领导综 合打分 遵循学院办学理念及学院总体工作思路,自觉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学院及相关部 工作职责 10 门开展各项工作。 召开学 工 作 满 意 度 办事制度健全,办事程序简化、规范;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无差错 30 工作质量 10 现象;开拓创新意识强,善于谋划新思路,工作创新成效明显;组织管理能力强,工 作重点突出,运行秩序顺畅,创建和谐校园工作突出。 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服务意识强,态度谦和,热情周到,文明 工作作风 10 礼貌,主动深入实际调研工作、解决问题,群众评价高;领导班子及部门成员爱岗敬 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 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工作清正严明。 院民主 测评会 进行满 意度测 评打分 -7- 说明 1.牵头或主要协助顺利完成学院重点工作任务的,或因部门工作出色,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嘉奖、表扬的,可酌情 由 院 长 加 1-5 分;2.因部门工作不作为或失误,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扣 20 分,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扣 50 分。 合计(100) -8- 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