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爱心助学基金”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师学函[2023]11 号 关 于 做 好 2022—2023 学 年 “ 爱 心 助 学 基 金 ” 申 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将继续开展 2022—2023 学年“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工 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成绩优良; (三)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在校期间的部分或全部 学费,或家庭突发意外,需要经济帮助的学生; (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三、申请程序 (一)需要申请“爱心助学基金”的学生需登录学生工 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申请金额为 2000 元或 3000 元, 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助学基金”借款申请表》(见 附件)。 (二)各学院根据申请借款学生的家庭情况在学生工作 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和推荐,初步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名 单,并于 5 月 22 日前将学生填写的《海南师范大学“爱心 助学基金”借款申请表》上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三)学生处资助管理科根据申请借款学生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核,确定拟借款学生名单和借款数额。 (四)借款学生名单和金额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结 果报爱心助学基金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统 一制表报送学校财务处发放借款。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助学基金”借款申请表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 年 5 月 10 日 抄送:学校领导 党政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团委 教务 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 年 5 月 10 日印 (共印 40 份)